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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钓鱼台国宾馆,法律就该认理不认人

2008-07-22 11:11:21  作者:  来源:发展论坛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新闻背景】近日,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北京东城区法官持相关证件、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前去强制执行,遭钓鱼台国宾馆传达室工作人员阻拦,拒放法官入内执行公务并拒绝转交法律文书。

  【新闻背景】近日,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北京东城区法官持相关证件、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前去强制执行,遭钓鱼台国宾馆传达室工作人员阻拦,拒放法官入内执行公务并拒绝转交法律文书。法院以拒不协助执行为由,对钓鱼台国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来源:京华时报)我要发言>>>

  

  图片来源:新华网

  

  挂着“国”字,钓鱼台国宾馆就能这么牛?

  网友来自221.232.158.*: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钓鱼台国宾馆制定严格的安保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钓鱼台国宾馆并非是法律的禁区,拒绝协助法院的执行,并将法官开具的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扔出窗外,暴露出其霸道和藐视法律的一面。

  网友来自60.21.255.*:钓鱼台国宾馆是个特殊的地方,也是个普通的地方,与别的宾馆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更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权。这种自以为是、拿法不当回事的行为,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为此而来:钓鱼台国宾馆的服务对象确实特殊,但其经营活动也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况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钓鱼台国宾馆还有法律之外的空间?不管什么原因,在钓鱼台国宾馆发生阻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事件,都让人不能接受。

  也笑一下:暂且不说那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有什么背景,但作为国家的特殊单位,钓鱼台国宾馆理应充当遵纪守法的表率,况且“租客”触犯法律,“房东”本身就该负有连带责任,而当“租客”依仗“房东”的“权力”而对法院有恃无恐时,钓鱼台国宾馆更是无法将自己从中撇清。

  网友来自58.45.223.*: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仅仅因为是国宾馆的牌子,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就可以阻止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这不是超脱于法律之外吗? 超脱于中国法律之外的国宾馆,还能堂堂正正的代表法治国家形象吗?

  

  为东城法院叫好!法律要和特权博弈到底

  黄骅知青:敢给“钓鱼台”开罚单,大家该为东城法院的执法魄力叫好!这种行为不但体现了法院破解“执行难”的胆量和勇气,而且展现了法官不唯上、不畏权的法治精神。

  网友来自61.178.103.*:这10万元罚单开得正确,罚得痛快,它不但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而且实践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钓鱼台国宾馆的所作所为,乍一看是法治意识淡薄,实则是特权意识作怪,法律就是要和这种特权意识搏战到底。

  网友来自218.57.182.*:《宪法》规定任何政党、机关、机构和单位,包括每一个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而现实中“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却并不少见。一些政府部门,包括个别领导干部长期以来习惯了特权待遇和用权力搞特殊,漠视法律、不尊重司法判决、不履行法律义务。“权力的极度傲慢与偏见”,让政府充当“老赖”的现象屡屡出现,不仅令基层法院“头疼无比”,群众利益严重受损,而且让神圣的法律为之蒙羞。

  林肯先生:近些年来,在一些诈骗案件和生意场上“老赖”的背后,不时能看到政府大院名义被盗用的情形。这些违法者藏身在政府大院的对外出租房里,如神鸦社鼠般栖居,“神龙见首不见尾”,使谈判对手和善良民众摸不清底细。北京东城法院依法对钓鱼台国宾馆开出罚单,不仅体现法律的强势,而且是破解法院执行难的一条根本之策。

  就是说理:法院“执行难”已成为久治不愈的法律顽症。有多少生效的法律判决在执行中难产,就有多少期待法治的眼睛产生绝望;有多少“法律白条”无法兑现,就有多少公平正义在社会流失。 而这次东城法院大胆对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万罚单,不仅仅反映了法官铁腕惩治违法者的勇气,而且让人看到了破解“执行难”的希望。东城法院的行动表明只要不唯上、不畏权、只认法律不认人,就没有什么难以执行的判决,就没有兑现不了的法律条款。

  

  

  钓鱼台国宾馆被罚调查:4次阻止法官入内执行公务(来源:京华时报)

  钓鱼台国宾馆4次阻止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前天,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向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万元的罚单。

  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一家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东城法院强制执行。7月17日,法院执行庭法官一行来到钓鱼台国宾馆北门,对传达室工作人员说明案情后,希望入内对这家单位进行强制执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证、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

  执行干警在外等待时,传达室外扩音器突然传来警告声:“都退到警戒线后面!”随后,一名工作人员走出传达室,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保卫部工作人员还说,联系不到领导,不能让法院人员进门。僵持1个多小时后,法官决定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要求被执行单位履行判决义务,但在场的几名工作人员拒绝转交并到了传达室内。法官将通知书从小窗口递进去,但通知书很快被扔出。据了解,法官和法警此前还有3次在钓鱼台国宾馆被拒绝入内的经历。

  

  不能让钓鱼台国宾馆有治外法权(来源:新华网)

  国宾馆者,接待外国政要和贵宾之地也。因其安全保卫的特殊,历来被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一般人士、一般车辆不能随便进入,其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也很会借国宾馆以自重,时时处处自觉高人一等,有着浓厚的特权意识。正因为神秘,有些部门、单位以至五花八门的公司,才控空心思在里面租房办公,拉大旗作虎皮,有的甚至犯下种种不法勾当。也正因为特权意识,所以,它的工作人员竟敢无法无天,“四次阻止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 竟敢“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不让法院人员进门”, 竟敢把法官开具的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扔出窗口外。人们不禁要问:钓鱼台国宾馆难道有“治外法权”吗?

  当然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钓鱼台国宾馆当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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