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薛建文,男,57岁,1972年入党,是陕西省韩城市金城街道办事处涧南村党支部书记。身份证号码为:612102195108011315,电话:0913-5281079 13892550179。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办字(2008)4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我现受本村全体党员的委托,对金城办党委在六、七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反映。
一、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党委剥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权还不解恨。还要侮辱和陷害党支部成员和党员,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伪造选举文书,为了把支委和党员作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在支委和党员以及全体村民都不知晓的情况下却把四名支委(支书:薛建文、支委:李佰怀、段玉存、杨金芳)和一名党员(薛封相)打印在了没有经过村民推选而伪造的候选人提名表上,并把四名支委列为正式候选人,这样以来选民不明真相,还误认为是支委和党员同他们竞选呢?以此来强奸民意,欺骗群众,党委的这种行为不但是违犯了选举法,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党员的政治权利和人身名誉权。在违法的村委会产生以后,却不敢同上届村委会谈公章移交问题,就胆大的为其私刻了公章。
二、对以上问题我们于06年3月26日和4月5日曾先后两次向市民政局进行反映和控告,但没有得到处理。今年7月我们从报刊和电视上看到全国县委书记大接访,以及各级党组织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所以才再次鼓起勇气,28名党员联名向党中央胡总书记、省委赵书记、渭南市委梁书记和韩城市委刘书记进行反映,渭南市委梁书记亲自批示韩城市委刘书记、韩城市委交由组织部处理,可是三个月了我们没有见到组织一个字的答复,党员联名向组织反映问题并要求给一个负责的答复,可是我们28名党员的政治权利不知在哪里?
三、更令人气愤的是第六届违法选举的责任还没有落实,相关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又在完全彻底抛弃村党组织领导的情况下违法进行。我们不断地向韩城市委反映,但仍制止不了违法行为的进展,我们不知道韩城市委为什么管不了一个金城办党委,难道说金城办党委不属于共产党领导,是一个独立王国。那还要我们这些党员干什么?还要村党组织干什么?照此下去那还不如把涧南村党组织和党员给消灭了,省得挂一个虚名,还要受人侮辱受人骂,说党支部和党员还不如一头猪。就是一头猪,谁要买还得通过主人,把党支部成员和党员列为竞选对手,党委竟连一声招呼都不打。
以上投诉反映,若有有一字不实,我们愿接受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办涧南村
28名党员联名签字投诉反映代表:
村支书薛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