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7日电/眼前的孙炳新,山西闻喜县南郭村村民,53岁,两鬓染霜,在丰收的麦仓前笑着说:“过去发愁吃不饱饭,如今发愁粮往哪里放!”
据新华社报道,孙炳新30年前发起包产到户改革,与农民签订“秘密合同”,领山西之先,比起安徽小岗村干得更早些。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这位可以称为中国农村“包产到户第一人”却不为太多人所知晓。
一份比小岗村还早的“秘密合同”
孙炳新说,为了能填饱肚子,从15岁起以照顾亲人名义在河南平顶山市打工,1977年底他回到村里,当时23岁。
社员们认为孙炳新头脑活泛、见过世面,将他选为第三生产队的队长。“当上了这个‘官’,没一点高兴劲儿,天天发愁怎么才能完成生产任务,还要让全队的人都吃饱肚子。”
孙炳新苦思了一冬天,在1978年的春耕时找到了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包产,春耕时我把活儿分开,包到每个人,先干完就先回家,没想到每个人都很积极,出工不出力、磨洋工现象基本没有了。”
为了保证口粮,孙炳新决定把棉花种植面积压到103亩,多出来的田可以种粮食。“我算了算,如果都按自留地那样干,就算减少一些棉花种植面积,队里的生产任务也能完成。”一个大胆的构想在孙炳新的脑中成型:把棉花承包给几户村民管理,每亩上交120斤皮棉,剩下的归个人。
“我把这个想法跟社员们一说,大家都说好”。有人怕孙炳新说话不算数,纷纷要求签合同:队里保证提供水、电、种子和化肥,并安排必要的帮干农户,在交够了规定的皮棉数后,就可记相应数量的工分,超产的皮棉都归农户。
每一份合同里,都有一句最关键的话:“不准泄密!”同样出于保密的考虑,这些本该人手一份的合同,起初全部交给孙炳新保管。
这份合同的落款日期是1978年3月,这比安徽小岗村那份轰动全国的“秘密契约”还早了8个多月。
遭遇批判,幸遇“春风”
到了秋天,棉花的产量让这些秘密合同的签订者们吓了一跳:当年秋天,19户社员承包地棉田总产8000多斤,比上年翻了一番还多。在交够了规定的产量以后,地里的棉花秆仍有不少未摘干净的棉花和棉桃。但真的要把这么多超产棉拿回家,谁也没这个胆。
“我们最后商量,把棉花秆说成是秸秆,拿回家当柴烧的;有几户棉田就在公路边,不敢直接拿回家,就由队里收了再折算成钱,每户发了80块,把这些人乐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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